签订《中国境内用户收转境外卫星电视频道授权协议书》的用户在协议到期前2个月会收到续约协议。若继续接收,请在到期日之前将盖章签字后的协议书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审批颁发的《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复印件一并送至地方服务机构,并依据协议规定交纳收视费用(免收视费频道只需要签订授权协议书并在协议书到期前发至地方服务机构即可)。若不继续接收,在协议到期日前通知地方服务机构进行节目信号关断。